黄文被判死缓!湖南常德“冲撞小学生等人群”案一审宣判 DATE: 2024-12-31 04:33:23
2024年12月23日,黄文湖南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黄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判对被告人黄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死缓生缓期二年执行,常德冲撞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小学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黄文因投资亏损、人群与家人矛盾等原因,案审为发泄个人情绪,黄文湖南于2024年11月19日7时37分许,被判驾驶汽车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双潭路附近,死缓生加速、常德冲撞连续冲撞小学生等人群,小学宣判并在车辆因故障停驶后持械下车攻击群众,人群被当场抓获。案审黄文的黄文湖南犯罪行为致7人轻伤、16人轻微伤、7人轻微伤以下损伤,其中包含18名小学生,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文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黄文选择不特定多数的无辜小学生作为主要作案对象,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
选择人流集中的地段、学生入校高峰时段,驾车冲撞人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犯罪行为造成多人受伤,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被害人及在校学生、周边群众造成心理创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回顾
11月19日早上7时37分许,湖南常德鼎城区玉霞街道双潭路附近发生一起车辆撞人事件,伤者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肇事者黄某(男,39岁)已被抓获。